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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更好地为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)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市人民政府特别制定《铜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帮助公民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。本《指南》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。

  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由信息生成和保存机构负责公开。
  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,铜仁市政府信息以主动公开为主,依申请公开为辅。
 一、主动公开
  (一)公开范围
  市人民政府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《铜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铜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(http:// )和市档案局进行查阅。
(二)公开形式
  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,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、直属单位通过铜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、市人民政府公报、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、广播、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,并在市档案局设立政府信息查阅室等形式,公开政府信息。
  (三)公开时限
  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,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。法律、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  二、依申请公开
 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、直属单位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,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。
 (一)受理机构
  市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,市人民政府各部门、直属单位受理机构为各部门、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。
 (二)申请的条件
  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、生活、科研等特殊需要,向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、直属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。
  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,根据国际法规定的原则,按照对等的原则处理。
 (三)提出申请
  申请人填写《铜仁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,《申请表》可以在铜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,也可在办理机构处领取。具体申请方式有三种:
  1.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在铜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《申请表》;申请人填写后提交即可。
  2.当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,当场提出申请。
  3.信函、电报、传真申请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;申请人通过电报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  申请人以方式1或方式2提出申请时,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,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。
办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。
  (四)申请办理及期限
  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、直属单位收到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,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补正。
  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、直属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能够当场答复的,即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,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。
  (五)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
  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:
  1.《铜仁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
  2.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,
  3.低收入者证明(申请减免费用者提供),
  4.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。
  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:
  1.《铜仁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
  2.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,
  3.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,
  4.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,
  5.授权委托书(加盖公章)。
  (六)收费情况
 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第四十二条规定,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,不收取费用(含检索费、复制费、邮寄费)。但是,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、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,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。

  三、救济途径
 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政府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该行政机关举报或者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、市监察局及上级政府行政机关举报。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。
 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政府机关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《铜仁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的具体行政行为,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,也可以直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。
  四、工作机构
  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组织协调机构,具体工作由铜仁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,有关信息如下:
  地址:铜仁市花果山中路10号(铜仁市政府大楼五楼);
  邮编:554300;
  电话:0856—5227122;
  传真:0856—5227122;
  电子邮箱:trszwgk@163.com,
  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,8:30—11:30,14:30—17:00(节假日、公休日除外,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)。
 五、监督方式
  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市纪委监委投诉。
  监督电话:0856—5222387
  传真号码:0856—5222387
  通信地址:铜仁市花果山市政府第二综合大楼四楼
      邮政编码:554300
  接待投诉时间: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14:30—17:00(节假日、公休日除外,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)。
  申请人认为受理机关违反有关规定,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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